捋一下,有几层意思:
1、要对12家项目收钱了。什么钱?土地出让金。
2、怎么收?按开工时的基准地价评估。
3、开工日期咋定?“根据项目地基验槽等相关资料”认定。
说来说去,貌似重点就是要确定一个大家认可的时间点而已。
但这个时间点,早一点,晚一点,关乎到基准地价的高与低,和补缴出让金的多与少。
一句话,涉及到钱。
兹事体大,所以要公示。
既不能少收,损害政府和公众利益;也不能多缴,让开发商吃亏喊冤。
12家“2014年8月前已开工建设的部分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项目”,名单如下:
以上项目最早的2006年11开工,最晚的2014年4月,最大时间跨度为8年。
由此可知,其基准地价差别之大,可能在每亩几十万到几百万之间。
而这些项目之中,情况也各不相同——既有安置小区,又有经适房项目,还有新农村建设楼盘,以及农运会涉及项目等。
但大多数为城改项目。
当然,也有某些虽系招拍挂项目的超规划建设部分。
但有一点,这些楼盘或全部或部分无证,是板上钉钉的。
如今,以上项目在经过系列整治之后,进入补缴出让金阶段。
而一旦跨过这一阶段,后续的产权登记办理,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
所以,曾经因为购置或被安置在这些小区的业主们,应该为之开心才对。
南阳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一直在路上。
祈愿清零有日,稳健无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