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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政府:千万元工程 必须要担保
编辑:南阳楼市网 2005年03月18日09:25 来源:南阳楼市网
今后,房地产开发项目越大,在支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方面受的约束越多。在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主任会议上,郑州市政府表示,为防止新的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行为,除继续推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外,还将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实施工程担保制。

     昨天召开的郑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郑州市政府关于对省市人大代表检查“一法四条例”整改情况的汇报。据介绍,“一法四条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河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郑州市城市建设拆迁管理条例》,此前,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上述法规,对有关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提出了20条意见和建议,并要求郑州市限期整改。

     郑州市政府市长助理刘本昕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整改情况时说,为了防止新的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行为,郑州市将建立健全建筑市场监管体系,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实施工程担保制。另外,建筑企业在工程的劳务分包中,必须使用具有资质的劳务企业,禁止私拉乱雇和使用无资质的劳务队伍或包工头承接工程,规范劳务用工行为,避免包工头携款私逃,以此完善劳务市场,规范企业用工制度。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经查实处理后,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严格建筑市场准入清出制度,遏制拖欠行为的发生。

     郑州市建委建筑业管理处的王文芝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已经开始实施,有关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实施的工程担保制正在论证、制定之中。该制度出台以后,将从制度上杜绝或减少拖欠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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