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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催办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住宅小区住户 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通告
编辑:南阳楼市网 2002年06月13日00:00 来源: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小区各住户:
入住新房后,最重要的事情是尽快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依法取得合法的房屋产权,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为切实维护广大住户的权益,真正体现为群众着想,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积极贯彻市政府”关于优化经济 环境”的指示精神,我局采取了一系列旨在方便群众办证、转变思想观念、端正服务态度、改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措施,简化办证程序:实行一个窗口接件、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办证,减少办证手续,降低收费标准,缩短办证时间,以崭新的行业形象,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现针对小区各住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事宜,通告如下:
一、 办证起时:从房屋交付之日起60日内,向我局提交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资料;
二、 办证方式:住户可以持所需资料直接办理,也可以由开发公司代办;
三、 办证时限:证件齐全,自交易收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发证;
四、 所需资料:
1、 购房合同(原件2份);
2、 购房发票;
3、 买方身份证件或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复印件2份);
4、 完税凭证(已交契税凭证);
5、 物业维修基金缴交凭证;
6、 预售许可证(首户办理验原件、收复印件);
7、 登记备案证(首户办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8、 未抵押证明;
9、 其它所需证件;
凡购买经济适用房、安居房提交购房审批表;港、澳、台及海外人士、机构购房提交安全部门批文。
五、 收费标准:
按郑州市物价局[2002](21号)文件规定,此标准从2002年4月10日起实行:
商品住房3元/平方米,由开发公司负担;
商品非住房按成交价0.6%双方各半;
经济适用房1.5元/平方米,由开发公司负担。
六、 办证要求:各开发公司要积极支持住户办证,及时提供所需资料。
七、 办证地点:郑州市建设西路188号房地产大厦一楼办证大厅商品房交易(1)、(2)号窗口。
八、 咨询电话: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有不清楚事宜请拨打电话7712498、7712493进行咨询。
九、 投诉电话:若开发公司不能积极配合或拖延办证的,请拨打电话7443420进行投诉。
特此通告。
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二OO二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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