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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市房地产营销员执业资格进行年度审验的通知
编辑:南阳楼市网 2002年12月09日00:00 来源:商品房营销专业委员会

各房地产开发、中介代理企业:
  根据郑房管字[2000]02号文件的规定,郑州市商品房营销专业委员会经研究决定,对我市房地产营销员的执业资格开展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凡在2001年12月31日前获取房地产营销员执业证(含初、中级)的人员,均须参加年审。(2002年度考取执业证的第四、五期学员例外)

  二、年审交验材料及要求
  1、房地产营销员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2、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论文,论题自选,内容以房地产营销、策划为主,可观点阐述、理论探讨、经验总结、实践交流等等。论文应阐明:一、自身对房地产行业的认识、分析、展望等;二是对自己工作情况、业绩予以说明;三是知识、技能、经验等方面的欠缺,打算在哪些方面再深入学习和探索。
  3、所在单位出具文字评定证明,内容含该营销员一年中的工作情况、业绩情况、有无突出事例等,加盖单位公章。
  4、所在单位客观填写《营销员业绩表》,加盖单位公章。

  交齐以上资料后,由营销专业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符合执业资格要求者,给予年审注册;符合晋级条件的,由初级升为中级营销员。

  三、年审时间

  交验材料时间:2002年12月16日—12月30日
  领取证书时间:2003年1月13日—1月20日

  凡逾期不参加年审的人员, 2003年2月1日后按规定其营销员执业证自动注销。

  四、年审地点
  郑州市建设西路188号房地产大厦3288室
  咨询电话:7447541 联系人:王小姐


              郑州市商品房营销专业委员会
                  2002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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